【文/方敘潔;攝影/王漢順、許翔、蔡正泰;圖片提供/Subkarma、光點影業】

透過每年度最具影響力的文創事件彙整,我們試圖從一個更全面的角度審視台灣過去一年來文創產業的聚焦重點。有別於去年市場商品類新聞事件居多的傾向(2014年名單包括:林百貨開幕、微熱山丘赴日拓店、【看見台灣】紀錄片創票房紀錄,以及「朕知道了」紙膠帶熱賣),今年度上榜的10大年度最具影響力事件,涉及更多與文創產業整體架構、機制法規有關的議題,雖然部分議題引來正反兩極意見,但在爭議過程中也意外使得台灣一直以來重工程、輕內容的文創產業發展邏輯受到檢視。

在最具影響力文創事件類目中,我們透過三大評分指標作為評估方向,包括社會大眾及媒體的「關注度」、事件成專業人士及大眾討論的「議題討論度」,以及對於文創領域的後續發展有一定程度改變的「影響力」。透過每年度檢視文創事件的過程,希望事件不只是三分鐘熱度的新聞熱點或名嘴話梗,同時也能讓我們一起重新思考事件背後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實質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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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一:文創園區空間建置VS.實質內容的爭議
今年四月起,真文創/假文創的話題成為各大新聞媒體焦點頭條,這股由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臉書文章引起的議題,文中直接點名台北松山文創園區、華山文創園區是「台北的假文創園區」,衍伸出包括:園區內餐廳比例是否過高、飯店及電信業是否屬文創產業及園區內租金是否過高等後續問題。然而細究文創園區的核心問題,可以發現「公共空間規畫」才是關鍵肇因。

在今年「10大年度最具影響力文創事件」名單中,與公共空間規畫有關的議題就占了四項,包括松山及華山文創園區的立意目標爭議、台北機廠全區保留不做文化創意園區、臺中國家歌劇院首度公開曝光,以及雲門劇場正式開幕。關於城市空間運用的規畫,主要分為既有空間活化與新起建造兩大類。松山文創園區、華山文創園區、台北機廠,均屬於老空間活化。然而,在已經開發的松山及華山文創園區案例中,園區功能較偏向末端消費,原本設定的目標:文創產業前端的研發及共創的比重,反而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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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爭議多時的台北機廠開發案,則在今年3 月間由文化部啟動國定古蹟審議程序,獲得14位出席委員一致同意,將台北機廠指定為國定古蹟,不做創意文化園區。此一決議也顯示出近年盛行的老空間開發模式,面臨重新反思的臨界點。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空間,除了依循文創產業邏輯之外,是否回歸文化教育功能,藉由台北機廠的爭議討論過程,也開啟另一層面的思辨可能。

去年首度公開曝光的臺中國家歌劇院,由日本建築師伊東豊雄設計,無樑無柱的巧妙設計被路透社喻為「即將誕生的世界九大新地標」。在正式開幕之前,目前由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籌備前期的暖身推廣事宜,舉辦一連串「歌劇院序曲年」沙龍講座及戶外展演。然而,新建空間最重要的不只是硬體建築,所乘載的軟體內容及專業人才進駐,更是維繫院館品質的必要關鍵。

同樣也是新建空間的雲門劇場,匯聚4,155筆國內外民間捐款,成為台灣第一座由民間捐款建造的劇場,不僅供雲門舞團使用,也因創辦人林懷民希望與全民共享的理念,大部分表演都來自其他藝術團隊,又以培育國內年輕表演團體為優先,免費提供場地、演出者自行銷售的模式合作。目前已有台南人劇團、金枝演社,以及布拉瑞揚舞團等團隊在雲門劇場舉進行公演。對於以工程建設為城市空間規畫導向的台灣,雲門劇場為劇場空間所注入的公民參與、文化培育力,其實更值得相關主事者思考與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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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二:法規回應產業需求 是助力、非阻力
今年最具影響力的10大文創事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小型展演空間的法規鬆綁,小劇場取得合法地位」及「《有限合夥法》通過,文創金頭腦合夥組織更有彈性」這兩項與法規相關的事件入選。「在文創事件中,排在前幾名的幾乎都是新聞熱門議題,但法規制度面其實更重要,法規制度牽涉到的是文創產業的根基。」本屆評審王瑞棋直言,「文創產業在台灣一直都沒有完整的法律條件支持,無法得到適當鬆綁。」

台灣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就開始出現一波藝文替代空間活躍的高峰,在傳統大型音樂廳或劇院之外的中小型藝文空間展演,為城市帶來多元而創新的藝文氛圍,但也因為無法與時俱進的「建築法」及「消防法」限制,小型表演空間經常被歸為娛樂業或飲食業,受到與八大行業一樣的規範,進而框限了藝文創作與城市空間的創意加乘。經過多年爭議,2014年7月內政部終於將在現行法令歸組中新增「表演館(場)」及「音樂展演場」,正式賦予小劇場合法身分,不僅代表爭議多年的公共安全與藝文發展的難題終獲解決,也為未來其他文創產業相關法規持續與時俱進立下契機。

另一則入選的事件《有限合夥法》於今年6月通過,同樣也是回應產業需求現況的新上路法規。根據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統計顯示,2014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FDI)總價值1.2兆美元,其中36%流入亞洲,但台灣吸引到的FDI總值28.4億美元卻只占全球0.02%,不僅遠遠落後中國、香港及新加坡,在亞洲各國中更是敬陪末座,只有菲律賓的一半、越南的三分之一。歸咎原因,法規限制與政府政策配套的不全,是讓外資止步的主要原因。也因此,經濟部參考英、美、新加坡等國家制度,通過研擬超過十年的《有限合夥法》,終於讓電影、舞台劇或創投案等「非永續經營模式」的文創營運模式,開啟更具彈性的國內外人才及資金合作模式。雖然遲來已久,但也期待預計在2016年元月上路,能為台灣文創產業注入更豐沛的資源。

此外,評審陳郁秀也針對進入初選名單的「我國第一部博物館專法《博物館法》三讀通過」提出建議,「通過《博物館法》是件好事,可惜的是博物館商店並未含括在內,即使是羅浮宮都無法只靠門票收入支持營運,可見得周邊文創衍生商品的重要性。這是頗為可惜的部分。」

現象三:募資、經紀等中介服務更趨完整
線上募資平台持續走紅,包括2014年因反服貿運動廣告募資打響名聲的flying V、嘖嘖ZecZec等募資平台持續穩定發展。針對這股募資平台熱潮,評審吳漢中認為:「某程度都代表了一種開放、參與的概念。」評審張基義也認同募資平台所呈現出的共創思維:「在台灣我認為走到這個點是很關鍵的,任何不是很具知名度的提案,都可以透過網路平台來感染別人。」

這股募資平台熱潮除了呈現出築夢的新途徑外,也讓募資創夢平台本身成為各方資金挹注的熱門選項:去年9月遊戲橘子就成立了群眾募資平台「群募貝果(WeBackers)」,提供出版、音樂、影視、設計、遊戲動漫等分類募資頻道;今年2月由樂陞、華義、遊戲橘子、昱泉、網銀共同出資成立的「創夢市集」也正式上線。而這些新平台的出現,其實也是代表著鏈結創意與資金的中介服務更趨蓬勃發展。一個成功的募資平台,牽涉到如何讓每件提案獲得適當輔導及管理,台灣最大規模的募資平台flying V就設有專案經理人,針對每件提案的特質提供專業諮詢管理,flying V執行長鄭光廷更指出:「每個案子都有一位專案經理全程輔導,包括介紹影片怎麼拍、回饋機制怎麼設計,這讓我們的募資成功率特別高。」

名列第十位的文創事件「專業文創經紀制度生態新局」,則反映出文創產業中另一項中介服務──人才經紀制度的新發展。2014年底隨著默默文創倒閉與圖文作家馬來貘之間的爭議,過往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中,較少觸及的經紀制度議題被搬上檯面,文創產業鏈中的專業分工備受矚目。隨後2015年1月,華研國際音樂以「全經紀約」模式正式簽下馬來貘、掰掰啾啾與迷路,並且成立文創經紀部門,所有旗下圖文創作者的合約、授權、財務等細節都有專業經紀人管理,在專業的經紀制度規畫下,估計一年將創造至少新台幣兩億元的產值與週邊效益,也更加突顯出在文創產業專業分工,以及中介經紀人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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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請見《LaVie》2015年10月號】


1.雲門劇場。
2.臺中國家歌劇院。
3.台北機廠。
4.【聶隱娘】劇照。
5.雲門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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